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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

中国《商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东方天健专注于中国商标业务,为外国个人和外国企业提供商标服务16年。

截至目前,东方天健已在中国处理了超过30,000个商标代理。

我们相信我们有能力为您提供在中国的最佳商标服务。

由于中国大陆的商标注册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

如果您计划在前述地区拓展业务,我们还可以在这些区域为您提供商标注册申请服务。

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一件商标申请可指定一个或多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
每一件商标申请必须包括下列文件:
  •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申请人签字/盖章的委托书
  • 清晰的商标图样1份
  • 商标注册申请书
  • 优先权文件,如果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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