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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案例

“vivosmart”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委托东方天健针对**瑞士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3981528号“vivosmart”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向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评委支持东方天健主张,以诉争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情形为由,对诉争商标予以宣告无效。[…]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