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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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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陈麻花

我司代理“陈麻花”案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经典案例

继“海南省盐业总公司与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海口方韦物流有限公司、海南韦方盐业有限公司、李存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50件典型案件后,我司代理的“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市沙坪坝区互旺食品有限公司等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行再255号行政判决书〕”成功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50件典型案件。[…]阅读全文

“陈麻花”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再审案胜诉

本案是典型的商标显著性条款的适用案例。从国知局最初认定的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内容,到一审维持并详细阐释构成约定俗成通用名称的情形,再到二审推翻通用名称认定,直至再审对本案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内容予以认定,一波三折。本案不仅对商标使用相关证据资料的法庭采信给出了范本,更是对类似案件中商标的基本功能、商标应具有的显著性特征的评估、考量具有指导意义。[…]阅读全文

“陈麻花”商标无效案

申请人委托东方天健针对重庆市**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3488202号“陈麻花”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向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评委支持东方天健主张,以诉争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情形、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为由,对诉争商标予以宣告无效。[…]阅读全文